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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
发布时间:2009-05-13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5号)精神,今年我厅继续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就200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09年遴选确立训练计划立项项目150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本科900项,高职高专600项。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详见苏教高〔2007〕5号的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三、申报要求
  1.推荐名额
  参照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数分配推荐名额。学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2.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一式一份);
  (3)学校联系人信息表(一式一份);
  (4)学校推荐项目一览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学校于5月11日至15日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地点:江苏省教育厅办公楼1519房间。联系人:张晓宁;联系电话:025-83335555。
  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加强过程管理,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120090420115939066.doc 学校推荐名额

附件2 相关表格.doc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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